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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第66 号令),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高华证券发布传媒行业研报点评此事。结合前期广电总局对省级卫视娱乐节目的限制,研报认为,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电视台的定位已经比较明确,即继续将电视台定位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并加以强化。此外,虽然电视台可以通过加长片前/片后的广告时间以及提高广告价格来弥补插播广告的时间损失,但总体还是会对电视剧广告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尚难以量化。
投资主线:
1.“66 号令”将强化目前已经出现的广告投放从电视台转向网络视频等新媒体的趋势。这对于乐视网(300104)、广电信息(600637)等新媒体公司的广告业务将有正面的影响。
2.“66 号令”虽然缩短了电视剧的广告时间,但插播广告的减少可能有利于提升电视剧收视率。对华策影视(300133)、华谊兄弟(300027)等领先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影响有限,甚至可能加速市场份额的集中化进程。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