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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审核办法正式发布外地人4口之家年收入13万以下可申请
外地人申请资格答疑
昨天上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今天起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增设了与北京人相同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从今天起,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按照最新实施的政策申请公租房;外地人则还需等待各区县发布具体标准。
3口之家年收入低于10万元
根据《办法》,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这一条件,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申请本市公租房。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在向社会公开征求反馈意见和建议时,群众针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条款提出建议。建议“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也同样应当对外地在京人员设定家庭收入限制条件,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外地在京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因此,昨天正式公布的《办法》中,增加了外地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家庭收入与北京户籍家庭的规定标准相同。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须具备哪些条件?
各区县正制定在京年限等标准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到底是几年?
《办法》规定,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区县正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准入条件,待准入条件明确后,由各区县政府发布实施,届时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可按所在区县规定进行申请。
记者昨天从部分区县住保部门了解到,正在研究制定的区县公租房申请审核管理办法,和市住建委发布的总办法原则一致,具体的“在京年限”、“收入标准”等,目前还没有定下来。
外来人口申请公租房,将占总申请人数的多大比例?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暂时还不知道具体的人数比例,具体还要各区县确定标准后,才能知道对外来人员的公租房供应量。不过,根据规定,外来人口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住房条件肯定会得到明显改善。
各区县会制定哪些具体措施?
向工作单位所在街道提申请
外地人在哪儿申请公租房?这一问题备受关注。《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而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地人如何申请公租房?
外地人已入住产业园公租房
目前,公租房的来源主要包括三种渠道,一是政府主导投入建设持有,二为产业园区自建公租房,三是社会单位、投资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持有并运营公租房。
据了解,实际上北京公租房已向部分外地人放开,主要是产业园区自建的公租房房源。比如亦庄的公租房项目,目前3万多人中,有1万多人为外地籍户口。产业园区公租房的配租和管理,是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的。
《办法》中规定,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市有无外地人住公租房的先例?
■其他政策
优先配租
连续3年未获经适房
连续3年通过摇号均未能入选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或参加多次摇号均未能摇中且轮候3年以上的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有房源供应时,可安排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解决住房过渡需求。这意味着,连续3年轮候经适房和限价房都未中的,在区县有房源供应时,可直接安排入住公租房过渡,不用参加公租房配租摇号。
公共租赁住房的优先配租家庭,除保障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家庭等六类家庭可优先配租。
仍需摇号
公租房配租
在配租管理方面,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仍然采用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的方式进行。区县可选两种摇号方式:摇出家庭选房顺序号后,家庭依顺序号选房;按优先家庭在前、普通家庭在后的顺序分组对应不同套型的房屋,直接摇出家庭顺序号及房号。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后房屋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根据最近一次摇号顺序号依次递补。
户型可调
家庭人口若发生变化
《办法》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有所区别。
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后管理方面,《办法》中也有相关规定,配租家庭人口等情况若发生变化,可申请调换配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根据房源情况,予以调换成相匹配的房屋或纳入轮候调房需求库。
同时,为确保有限的保障资源用于应保障人群,严格后期动态管理,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每年定期复核承租家庭住房变动情况,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进行动态调整。
■可申请的三类人群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不同家庭配租标准
家庭人口家庭构成配租套型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