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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商局出台预付卡新规 侵权企业将被严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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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在预付卡消费中严重违法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在办理工商业务时将被重点审查,如申请著名商标等称号也将不予认证,已认定的予以取消。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在美容美发、餐饮、洗染、健身、洗车等多行业广泛实行,在为消费者带来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日前市工商局就针对普遍实行预付卡消费的行业推出了《关于加强预付卡消费侵权问题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今后,在预付卡消费中严重违法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在办理工商业务时将被重点审查,如申请著名商标等称号也将不予认证。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将首先对预付卡经营者进行调查,依托网格化监管,详细记录商家的名称、负责人、预付卡形式等经营信息,建立预付卡经营台账;并在此基础上加大网格化巡查力度,对容易出现问题、风险度较高的预付卡行业实行重点监管。“我们还会运用信用分类的手段进行监管,携款隐匿、恶意侵权、严重违法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和负责人将被降低信用等级,实施重点监控,在办理年检验照、注册登记等工商业务时,将重点审查;这些企业如果申请著名商标等称号也将不予认定,已认定的还会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取消。”市工商局消保处相关工作人员说。此外,工商部门还将制定并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商家和消费者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对拒不修改合同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商家还会依法予以处罚。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卡消费过程中,需注意查看经营者店堂公示栏、广告牌等公示的预付卡消费信息和有关承诺自律制度,缴费前最好与商家签订合同或协议,且尽量使用工商部门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此外,还要向商家索要收费凭证,以此来保留维权痕迹。消费者如与商家发生消费争议或者发现其存在涉嫌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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