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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现借道物业暗涨房价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1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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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六环普通住宅物业费达4.7元/平方米/月

  商报讯(记者 齐琳)明明打着解决刚需族自住需求、低价入市的南六环普通住宅,却在物业收费上远超高档别墅项目,整体测算下来,房价被变相推高超过1000元/平方米。昨日第二次开盘的均价在1.2万元/平方米的龙湖时代天街在被曝出低价“饥饿营销”的同时,其高达4.7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更是遭到了准购房者的普遍质疑。

  对此,龙湖现场销售人员解释称是因其提供的服务比较高端,且绿化面积较大。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责任人则表示,小区前期物业费的确定应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方可实施,开发商不得擅自抬高定价,转嫁成本。

  “物业费一个月每平方米比一般的商品房高了一倍左右,基本上跟区域内的豪宅一样了,整个测算下来,房价就是变相推高超过1000元/平方米。”昨日在项目现场,准购房者熊小姐给记者算了笔账,目前北京市五环外的普通住宅物业费大概是在2-3元/平方米/月。

  对于这样一个收费标准,熊小姐坦言有点难以接受。“房子的位置是南六环外,定位也是普通住宅,为何物业费却看齐龙湖在北京的别墅呢?”在熊小姐看来,由于项目本身采取分户自采暖,其使用成本原本就高出其他集中供暖项目一大截,而在此购房的人群并非投资客,均以刚性需求为主,可谓是买得起房养不起房。

  面对购房者的这一质疑,龙湖时代天街现场的销售人员称,“我们的物业收费是根据成本计算的,已经上报到市住建委”。被问到究竟4.7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如何测算时,这位销售人员并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小区前期物业由开发商提供,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项目,开发商都要在售房前确定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并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服务费用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应当在售楼处等销售场所公示,并写入合同,而不是由开发商自行说了算。

  “说白了,开发商要跟购房者收4.7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就要告诉购房者凭什么收,可以提供怎样的服务,没有这个公示,购房者完全有理由不买单。”上述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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