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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农机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 被判罚120万元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2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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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财讯:吉峰农机(300022.SZ)12月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吉峰农机有限公司董事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目前已审理判决。重庆子公司需交纳罚金120万元,占2011年9月30日止公司合并收入的0.03%、占合并利润总额的1.06%。

  据公告,重庆地方人民检察院对重庆公司、重庆公司董事赖寒涉嫌单位行贿罪向重庆地方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重庆公司为公司于2005年3月在重庆投资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赖寒担任重庆公司董事、总经理,负责重庆公司全面工作。在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近五年期间,为维护市场竞争地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41.75万元。

  11月22日,重庆地方人民法院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赖寒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重庆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20万元。

  今年5月16日,吉峰农机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吉林省吉峰金桥农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刘波因涉嫌对单位行贿罪,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下属子公司重庆吉峰农机有限公司董事赖寒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吉峰农机5日收报11.46元,跌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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