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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限购未完待续 2012继续上演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15: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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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拐点、楼市成交已成了近期大众热议话题。

  核心提示:当前,全国执行楼市限购令的46个城市中,政策有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济南、青岛、石家庄、长春、贵阳、南宁、合肥、苏州。11个城市中,除南宁截止时间为明年2月底外,其他截止时间都为今年12月31日。年底即将到来,这些城市的限购令何去何从,备受关注。据媒体报道,住建部日前已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于今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从佛山放宽限购令被紧急叫停,到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坚定不移搞好房地产调控”,再到得珠海的“双限”,种种迹象表明,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非常坚决,楼市调控远未结束。

  中央重拳出击楼市调控

  楼市调控祭出“新国八条” 二套房贷首付提至60%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等8条措施(以下简称“新国八条”),其中,在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方面,会议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2011年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部署继续加强调控工作。要求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

  7月底,住建部已向各省、市、自治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照“五条标准”先行自查,并据此拟定需要纳入限购范围的二三线城市名单。其“五条标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将省内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一个比较,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

  住建部与20余二三线城市达成协议 将自定限购令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限购措施的出台程序是:首先住建部给出标准,地方随后根据自身情况上报给部里,然后再出台相关措施。“是地方发布自己的限购政策和措施,而不是住建部指定的,住建部督促地方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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