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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搬迁背后:土地炒作幻影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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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各地城市规划的需要,不少上市公司面临搬迁。近几年低价暴涨,搬迁后的土地增值收益和搬迁补偿成为不少投资者选择上市公司的理由。但由于各种客观因素,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能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及搬迁补偿,投资者需仔细考量。

  以首钢股份为例,由于首钢集团的搬迁,所关停的生产线大部分属于上市公司资产,同时首钢股份固定资产所占土地共计1.62平方公里,但上市公司首钢股份只是承租人,拆迁补偿与上市公司无关。在首钢集团所获得的500亿元的搬迁补偿中,首钢股份只分得了10亿元。

  另外一种情况是,即便上市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土地的特殊性质,土地增值收益及补偿往往很难实际落实。

  以广钢股份(600894.SH)搬迁为例,其白鹤洞厂区土地面积为138万平方米,由广钢股份于1996年买下,账面成本为4843万元,算下来每平米价格为35元。

  根据广州市政府的规划,作为市内仅剩的一块沿江地皮,此处将由工业用地变成商业用地。据2010年出台的《白鹅潭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显示,该地块将规划为8个区级公园,产出约318亿元。有研究员依照搬迁补偿标准测算出,归属上市公司的土地价值为68.5亿-105.3亿元。

  由于看好这块土地的增值前景,广钢股份多次被投资者炒作,明星基金经理王亚伟掌舵的华夏大盘、华夏策略更是一直对广钢股份钟情有加。

  但这块土地最终划入了广钢集团,并没有留在上市公司内。也就是说,即使过段时间以后的搬迁补偿以及跟土地相关的一切收益都将与上市公司无关。

  “国有企业大股东往往是当地政府,而土地的增值收益和搬迁补偿又恰是由当地政府与上市公司协商,所以当地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最终增值收益和补偿的落实程度充满不确定性。”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王春刚律师告诉记者。

  “民营企业多数以市场价格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在与地方政府索要补偿方面通常更加据理力争,受其他因素干扰较少,民营上市公司的土地搬迁补偿更为实在。”上述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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