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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12月13日电(记者高星、潘祺)每年年底是绝大多数按揭贷款调整利息的时间,理财专家建议,贷款者应当根据利率变化“随息应变”,及时调整还贷策略,做到精打细算。
国际金融理财师、哈尔滨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李智海接受采访时说,对于在2011年以前办理的房贷、车贷等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一年一定”规定,目前执行的是2010年12月26日调息后的利率水平,即五年以上按年息6.40%执行。如果今年余下的时间央行不再调息,2012年1月1日后就会按2011年7月7日利率调整结果来执行,即年息7.05%,那么以10万元20年期贷款为例,每个月需要多支付近39元。
理财专家提醒,利息调整后,要及时调整还款月供,以免造成未及时足额还款影响信誉记录。李志海建议,享受房贷优惠的购房者不要提前还贷款。一是购房贷款首套优惠,再购房利率要上浮,抵押贷款利率同样上浮,今后很难拿到优惠利率;二是一些贷款利率优惠后比现在发行的许多理财产品收益率都低,提前还款不划算。
李志海介绍,由于近年来银行产品的创新以及政策的变化,贷款合同中“利率调整方式”是可以与银行协商的,大多数银行都可以约定为“按年调息”或“按月调息”,这一条款需要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确定。一般认为,利率上升阶段可选择按年调息,下降阶段可选择按月调息,这样能够减少利息支出,对客户比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