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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系地产也耗不起了 拍卖稀缺土地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09: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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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存款准备金率下调0.5%这个象征意义的变动,解不了近渴。年关将至,用钱的地方太多,国营的地产公司同样囊中羞涩,国家队也会和民营公司一样断臂求生。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周亚霖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正挂牌出让北京信达置业65%的股权。这家“信达系”的地产项目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紧邻北京SOGO崇光百货的庄胜二期A-G地块,是北京核心区域的稀缺土地。

  但在三年前,信达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将旗下的信达地产借壳ST天桥上市时,曾宣称会将信达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拥有的庞大土地和项目资源注入上市公司。

  除信达外,葛洲坝集团、一拖集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都在转让旗下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

  存款准备金率下调0.5%这个象征意义的变动,解不了近渴。年关将至,用钱的地方太多,国营的地产公司同样囊中羞涩,国家队也会和民营公司一样断臂求生。

  拍卖稀缺土地

  12月初,北京信达置业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出让65%的股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8304.983万元。北京信达置业的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者于2000年发起设立的一家经营投资房地产、实业、投行业务的公司。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转让完成之后,拟对标的公司做大约1个多亿的增资,受让方实际获得的是52%的股权。届时另一相关方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土地是信达从庄胜手中获得)除出资1亿元取得标的企业20%股权外,不承担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后续投资义务。如果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增资,信达方保留该标的企业28%的股权。

  从转让的公开资料看,在这个项目的前期运作中,还有一些款项需要股权受让方在未来承担。

  按照《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转让合作框架协议书》、《补充协议》等文件约定,由于目前尚未达到约定的支付条件,尚未向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重组款人民币约5.4亿元。具备支付条件时,该款项由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承担65%、转让方承担35%。

  此外,信达置业还欠着设计和拆迁的款项。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规划设计中标单位为北京构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合同总额约2500万元。目前,中标单位已实际完成部分设计工作,尚未签署委托设计合同。标的企业启动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拆迁工作后,北京明海拆迁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兴南物业管理拆迁有限公司、北京宇通城房屋拆除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宣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实际提供了拆迁服务工作,目前北京信达置业尚欠服务费约130.19万元、劳务补偿费约100万元,双方未签署书面委托拆迁合同。

  拖欠乙方的钱是行业潜规则还是信达置业缺钱,记者尚未知情。

  接近信达的人士告诉记者,信达一直想自己开发,年初本打算明年卖一小部分,现在又听说突然要卖,他判断因为现在地产公司都太缺钱了。据他了解,信达资产旗下上市公司信达地产资金也不富裕。

  另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将股权转让之后,信达还是希望继续参与开发。

  另据了解,庄胜二期的土地所有权也是去年底才转移至信达手中。匆匆获得土地,本打算自己开发,突然又将大部分股权转让,耐人寻味。

  业内人士判断,这块土地存在未完成拆迁、大部分手续已经过期等问题,操作起来存在一定难度,可能是信达想转让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这类土地开发耗日持久,和绝大部分地产公司一样,信达在财力压力不小。到12月,这块地上还有355户居民、6家企业单位尚未完成搬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0418.04平方米。

  辗转获地

  信达在这块土地上付出的代价不小。

  大约在2009年,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执行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偿还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是6700万美元及利息。

  2009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交由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湘西法院认为鉴于庄胜公司的现状,需要寻找合作伙伴来盘活庄胜名下的土地,来解决庄胜的债务锁链。当时,信达是庄胜的另一债权人,庄胜尚欠信达十几亿元。于是就有了信达就本案的债权收购问题与中行湖南分行的初步接触。

  后经过法院采用包括限制其实际控制人周建和出境等方式,和庄胜公司多次交涉。最终,开始一直拒绝和法院工作人员见面的庄胜同意将拥有的土地做债务纠纷可供执行的财产。

  2009年下半年,信达北京办事处与庄胜公司及庄胜崇光百货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及《补充合同》。

  湘西法院致函北京市国土局希望其同意信达公司北京办事处以庄胜公司的名义缴纳A-G地块土地出让金2.95亿元以及9000万元滞纳金。2010年2月,信达北京办事处与中行湖南分行在湘西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中行湖南分行将全部权益转让给信达北京办事处。

  2010年8月5日,信达北京办事处与庄胜公司及第三人北京信达置业公司、信达投资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补充协议》。庄胜同意在信达北京办事处履行完协议约定的义务后,将庄胜二期A-G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抵偿给北京信达置业公司。

  2010年12月27日上午,北京信达置业公司取得了A-G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信达已经为这块地最少花费了3.85亿土地价款,替换中行成为庄胜的6.1亿元债务的债权人想必也有相应对价。信达在这块土地上花费不菲,费尽心力,如今却转手他手,耐人寻味。

  2011年9月,信达资产旗下上市公司信达地产从安徽国元信托公司手里做了两笔年利率分别15%和16%的信托贷款,2010年,信达地产的股东还曾将股票质押融资。这从侧面反映出,即便是信达,玩起地产来,似乎也不容易贷到款。

  覆巢之下无完卵

  除了信达这家财政部“央企”,多家国资委所属的公司都在转让旗下地产业务。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市场的力量远远强过国资委的行政力量。尽管在2010年3月,国资委对旗下主业非房地产的央企发出了退出令,可是退出进展并不明显。据国资委内部人士透露说,国资委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也开始出现松动,“未来央企需要剥离的房地产板块也将以重组的思路为主,退出的概念应该少提”。

  多位金融业内人士认为,地产公司贷不到款,就是央企卖地的最直接的原因。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目前从两个层面看,一是宏观调控层面,货币政策放松的可能性不大,在紧缩上不会继续加码,因为目前货币供应量趋紧的态势会继续持续下去;另一方面,目前消费者观望情绪严重,很多地产企业以往正常的资金循环开始出现断裂。从放贷方银行来看,监管层面都是讲政治的,并不会因房地产如何重要而在贷款上有任何偏向,更何况银行本身也受信贷额度的管制。而且他们同时考虑到的还有风险问题,目前对开发贷款的确收得很紧,这也是出于风险的考虑,如果真的出了问题,政府还有地,银行有可能最后什么都得不到保障。信达面临的资金面紧张的状况并不是个案,不少类似的企业开始想各种办法断臂求生,或者借此机会调整战略。

  另一位金融资深人士则认为:所有的机构账户都受监控,信达和银行即便有不得了的铁关系,想贷款给信达做房地产,恐怕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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