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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五招抑医药费涨幅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10: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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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公布的数据,按可比价格计算,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在持续4年每年上涨5%之后,今年上半年门诊费用上涨仅0.3%,住院费用下降0.1%。

  “控制医药费用工作初见成效。”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周军13日说,各地根据深化医改的形势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控费工作,压住了医药费用的涨幅。

  落实控费责任

  据周军介绍,卫生行政部门利用行政手段,采用总量控制、指标限定、目标管理的方式,对公立医院费用总量、单位服务费用均值、费用构成结构等进行监测,并据此落实控费责任。

  例如,上海市将控费与对院长的评优评先、对医院的绩效考核挂钩;在宁夏,对连续两年医药费用超标的医疗机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岗位;福建省制定控费奖励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安排对医院的经费补助。

  加强内部管理

  按照卫生部部署,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处方点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不必要的诊疗活动。

  各地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门诊、住院费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日间手术、引导患者利用门诊服务等方式,各地缩短了平均住院日,降低了医药费用。

  在实施新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各地加强了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严查不正之风

  各地推进和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成本和价格。例如,宁夏规定,对擅自购置乙类以上大型医疗设备的医疗机构追究院长的责任。

  据周军介绍,各地推广使用适宜技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服务的适宜性。如山东省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范围、比例、采购配送等提出明确要求,促使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在加强质控的基础上,各地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了重复检查。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各地强化检查、监督管理,实行预警监测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药品用量等进行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对关键科室和重点病种的质量和费用进行重点监测;推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在全国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减少药物滥用。

  据周军介绍,各地加强了对公立医院财务收支监管。在改革支付方式方面,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促使医院和医务人员自觉控制成本。

  在加大政府投入,各地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方面,上海市完善财政补偿办法,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新建公立医院的基建、大型设备、开办费用等支出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保障,同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成为实现控费目标的重要保障。

  在完善医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医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强调内部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和优劳优得,更加关注综合目标、质量和效率。

  转变就诊模式

  各地普遍通过人才、技术、设备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能力建设,同时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制定双向转诊规范,促进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从而降低医药费用。

  周军指出,卫生部将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加大控费工作力度,落实控费责任,加强关键环节监测、检查和控制;同时,将积极协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支付制度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推动药品、医用耗材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记者吕诺)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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