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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高利润—远光软件高管减持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 11: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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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份因董事长发起“微博转发捐款”给温州高铁事故中幸存者而引起关注的远光软件(002063),昨日发布减持公告,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在过去几个交易日陆续减持所持股份,套现金额达亿元。距两者今年以低于市场价格受让公司股份不过七个月,此次套现可谓获利不菲。

  四天套现近亿元

  在昨日公布的减持公告中,远光软件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也为公司董事长的陈利浩,自11月7日至10日连续四个交易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348.4万股,占总股本的1.033%,减持价格均在23元以上,套现8013万元。陈利浩同时表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总股份的5%。

  几乎与“一把手”同步,远光软件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裁黄建元也进行了套现。黄建元于11月8日和9日两天,分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82.8万股,占总股本的0.24%,套现1875万元。减持完毕,黄建元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利浩和黄建元此次联手减持,四个交易日合计套现9888万元。

  “空手套白狼”?

  资料显示,远光软件原大股东珠海市东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荣光科技”)于今年4月7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给陈、黄二人,分别为2850万股和1310万股。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收盘价23.74元的50%,即每股转让价格为11.87元,转让总价款为4.94亿元。陈利浩同时也为荣光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股权转让之后,陈利浩直接持有的远光软件股份比例升至14.51%,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而荣光科技则变为第二股东。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陈选择由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主要是出于避税的目的,由法人持股转为自然人可以避免套现时二次征税问题,大大降低缴税成本。就此,记者昨日致电远光软件,公司董秘办一工作人员表示:“陈利浩、黄建元的公司股权,在远光软件成立时就由其直接持有,在股份公司设立时为了简化股东结构才改为通过荣光科技间接持有。”

  记者粗略算了下,自受让股权至此次减持算来,二人所持股份身价几乎翻了一番,此次抛售的股票在短短七个月间便给二人带来了4770余万元的利润。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当时是以低于市场一半的价格受让股权,陈也并非是以全款支付,此次减持目的之一就是“支付协议受让远光软件股份所需费用。”对此,昨日在远光软件股吧中有投资者表示:“先以一点预付款拿下股权,然后再通过在二级市场抛售来支付余款,同时赚取巨大的差价利润,几乎就是空手套白狼。”对此,远光软件表示:“本次协议转让,利益主体本身并无变化,无所谓“获利”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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