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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征收航空碳排放费,可以说是一出台就人人喊打。而其实,欧盟计划征收航空业碳排放费的想法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2006年。而这个计划从一开始提出到现在最终裁定,整个过程充满争议,我们梳理了一下整个经过。
2006年12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将欧盟航空业也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立法建议。根据建议,从2011年起,经营欧盟内部航线的航空公司将被分配一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限额,排放总量低于限额的航空公司可出售其限额的剩余部分,而排放总量超标的则必须购买超出限额的部分,也就是俗称的碳排放费。
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这一体系。法案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行。这也就意味着,包括中国33家航空公司在内的、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进出欧洲机场的航班将要因此交付碳排放费,否则将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
2009年年底,美国航空运输协会、美国航空公司、大陆航空公司、美国联合航空公司联合提起诉讼,称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具有歧视性。
2011年9月27日,中俄两国政府也发表了反对欧盟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排放交易计划的共同声明,随后在印度的新德里,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在内的26个国家,共同签署了有关反对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的联合宣言,10月2号,这26国正式向国际民航组织提出了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