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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税赋15年翻10倍削弱幸福感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 15: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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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赋15年翻10倍削弱幸福感

  ●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在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居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减税”无疑是今后一段不短的时间里,我国经济政策走向的关键词之一。在刚刚落下帷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议中,“完善结构性减税”就在财政政策中排在第一位。

  但值得玩味的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就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即部分税种减税、部分税种增税。不过,过去几年的结构性减税并没有能够阻止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结果是财政收入所占GDP的比重从2002年的15.7%一直攀升到2011年的22.8%。这九年时间总共提高了7.1个百分点,其中没有任何一年出现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财政收入数据还没有包括政府的其他收入。如果把其他收入纳入进来,广义财政收入所占GDP比重在近几年的提高幅度更加惊人。

  2011年被不少学者称为“减税”年,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自9月起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关于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措施。但即便年内出台多项减税政策,2011年财政收入仍预计将第一次超过10万亿元,所占GDP比重将比2010年的20.7%提高2.1个百分点。

  在日前举行的“2012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上,众多专家就结构性减税提出了不同观点,并引发了一轮“论战”。为此,针对“减税”话题,本期南方经济圆桌邀请了贺铿、贾康、周天勇、高培勇、陈志武等5位国内一流学者,就我国财税的问题再次深入探讨。

  ■本期嘉宾

  贺 铿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贾 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周天勇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高培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

  陈志武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

  话题1

  宏观税负到底有多重?

  陈志武:我想说,我们的政府“真贵”。从1995年到2010年,如果把通货膨胀的影响去掉,在这15年里,政府预算内财政税收翻了10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概只增长了2.2倍,农民收入只增长了1.7倍。

  2010年,中国8万多亿元的财政税收和今年的10万多亿元税收,大概相当于4.3亿城镇居民今年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如果以今年农民的纯收入作为基数,今年预算内的财政税收,相当于14亿农民的收入。

  周天勇:整个宏观税负确实很重,江浙、广东特别是浙江的一些小微企业,确实生存很困难。

  国内的民营企业,为什么一般都很困难?社保税率提高,再加上增值税,它们承受不了,90%的企业,如果不偷税、漏税肯定会倒闭。在增值税率不降低、小微企业的税收不降的情况下,如果加强征税的法制化手段,我觉得,对一些民营制造业、小微企业,包括一些服务业,将是一个很严重的打击。如果最后把制造业都收跑了,我觉得,这个税制肯定是不合理的。

  贾康:有些问题并不是税的问题,是收费的问题。在企业从创业到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通过通盘的体制改进和管理的创新推进环境优化,给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条件。这不光是税负的问题,其他和税负有关的因素,应一并解决。

  高培勇:对2010年全部的税收收入进行分割会发现,70%以上都是间接税,就是转嫁性质的税。这意味着,这70%的税大量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更多的是中低收入者而不是主要由高收入者负担的。

  把2010年全部的税收收入加起来,其中91.5%都是被称作企业的所得税,真正由个人交纳的税收只有8.5%。这说明,在中国真正有针对性的,可以由政府把握的税款的比例大概不足10%,大量的税收都是企业交纳之后再把它加入到价格中向全社会扩散的。

  贺铿:世界银行公布的基尼系数显示,将20%的高收入人口的平均收入和20%的低收入人口的平均收入比较,我们国家是10.7倍,美国8.4倍,印度4.9倍。这几个数字的比较应该可以充分说明,我们的收入差距太大了。

  话题2

  结构性减税到底要怎么减?

  周天勇:我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这么几个想法。

  第一,我们要本着这么一个精神,就是这么多的制造业和企业,这么多的小微企业,在承担政府各种税负的情况下能不能生存、能不能有创业的积极性、能不能发展?如果能生存、有创业的积极性、能发展、有就业,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如果因为我们的税收负担,小微企业都倒闭了,制造业都不能干了,我们的就业都没有了,我想,这肯定是不行的。这说明,我们的税制是不合理的。

  第二,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老百姓富裕起来。像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它们在高速增长的时候,国家和台湾地区政府也富裕了,但老百姓富裕得更快。我想,能不能在今后五年、十年中,我们的国家也增加收入,但老百姓也更加富裕起来?

  我想,只有尊重这么两个原则,话题讨论才有意义。

  贺铿:中央提出结构性减税政策,我认为始终停留在口头上,必须明确“减谁的税,减多少,怎么减”。不能只说不做,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减税的措施办法。对小微企业,人大财经委已经做过了几次调研,觉得小微企业的确存在不少的问题。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不具体,究竟是怎样的企业要减、怎么减,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办法。

  高培勇:我们讨论问题的时候,必须要理解中国的国情。我们的间接税比重偏高,企业缴纳的比重太高了,因此,我们要做一件事:在保持税收稳定并略有增加的前提下,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个人的税收要增加,企业的税收要减少。这样做,矛头所指并不是普通人,而是指高收入者、富人。只有富人和高收入者缴纳税收多了,普通人缴纳税收才少,只有直接税多了,间接税才可以减少。

  另外,2010年,在全国税收收入中,由国有企业缴纳的税收比重占14.7%,在全国城镇职工当中,只有17.2%的人工作在国有企业。这两个数字能告诉我们几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第一,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的占比是怎样一种分量;第二,在税收贡献度中,国有企业的占比是怎样的;第三,在整个城镇职工就业的大棋盘上,国有企业的占比是怎样的。

  贾康:中国的现代化离不开现代的税制,必须是中国的直接税增长起来,替代痛苦程度很高、主要落实在中低收入阶层的间接税。该减的税确实应该减,包括企业所得税的并轨,以及增值税的转型,到个人所得税的降低,这些测算出来都是几千亿、几千亿的。而(增收新的税种)更多的是看税收的框架,比如房地产税试点,在中国的法律框架里是合法的,它所增加的税收也是微乎其微的。

  陈志武:我是希望每个人能记住,在财政部民主制约不大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地又推出新的税种,应该把现有的税种先减掉两万亿以后,才有可能谈新税种的推出。尤其是,不能为了一时的政策需要,不能以财产税这种根本性的、涉及到老百姓利益的税法,来为短期的宏观调控需要找到解决的方案。

  话题3

  政府应该花多少钱,怎么花?

  高培勇:政府应该收多少钱,要先看一看政府究竟应该花多少钱,究竟需要政府干多少事。如果不联系政府的职能、不联系政府在现实社会中做的事情去论证政府该征多少税,我认为意义是不大的,必须要脚踏实地而不能隔岸观火。

  政府做任何事情都需要花钱,如果大家关注政府的改革,关注政府的职能履行情况,应该从关心政府的财政状况入手。

  贺铿:我始终认为,财政税收主要的功能是促进社会公平,应该利用财政和税收的杠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关于财政支出,我讲五个观点:第一,加强中央财力,合理转移财力,促进地区之间的均衡发展。我们国家地域很大,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中央必须有足够的财力转移到地方,转移到欠发达的地方,才有可能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第二,财政支出的重点要真正地转向农村,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第三,要认真地落实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扶植小微企业的发展,提高就业水平,促进低收入者增收。第四,要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的支出,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第五,调整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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