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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客户净佣金费率不低于万分之八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15: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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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12月28日消息,今日网传深圳券商净佣金设下限,深圳地区多家券商营业部向新浪财经证实,已收到深圳证券从业协会关于净佣金费率标准调整通知,要求所有证券公司营业网点新开客户净佣金费率标准均不得低于万分之八。

  中山证券相关工作人员向新浪财经证实此事,称已经收到协会通知,此次实施将于1月22日开始。广发证券深圳营业部工作人员透露,“老客户”并未接到明确调整通知,协会通知较为含糊,仅提及“自查及自律要求”。

  针对行业协会给券商佣金设定下限,有投资者反映,本是熊市,券商降低佣金有助于减少散户损失。而在新浪财经设置的微博投票中,有近七成网友反对这一做法,有两成网友支持这一做法认为低佣金会影响券商服务质量。另有9%网友认为无所谓。

  2010年10月7日,证券业协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来规范券商间佣金大战。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券商应与新客户明确约定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并逐步规范存量客户的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

  浙江证券业协会是最早出台新开户最低佣金标准的地方协会,要求券商营业部从2010年11月22日起,所有新开户客户的佣金不得低于万分之八;2010年12月份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也规定,券商2011年1月1日以后的新增客户收取的佣金费率不能低于千分之一;此外,广西等地方证券业协会也相继出台最低佣金标准。(靓一 王霄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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