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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各市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2011年前三季度,与京津沪相比,重庆住房成交量最大,而价格却最低。12月23日,市国土房管局黄强副局长在“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三届三次会员大会”上指出,重庆楼市调控效果显现,呈现明显的“量大价低”特点。
据了解,房地产调控的“重庆经验”已受全国瞩目。黄强介绍,我市站在“住房问题是最大民生”的政治高度提出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综合调控思路,大胆实施一系列走在全国前列的开拓性政策措施,探索出房地产调控的“重庆经验”。
低端方面,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前三个季度公租房和廉租房的计划量和开工量均居全国首位。中端方面,鼓励和支持群众自住性购房。执行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补助政策,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强了普通大众购房能力。高端方面,试点征收房产税。引导了住房合理消费,减弱了高档住房对总体房价的带动,优化了商品住房供应结构。通过以上这些“组合拳”,重庆房地产调控取得了较好效果。
数据显示,在住宅销售中,重庆与其他3个直辖市相比,仍然保持量最大、价最低。头三个季度北京销售商品住房632.1万平方米,上海1062.58万平方米,天津1062.8万平方米,重庆为1958.9万平方米,排在最前。截至11月底,我市成交面积超过2100万平方米,已接近去年水平。
此外,重庆投资均衡增长,资金来源相对较好。价格运行稳定,同比指数在108.1至102.3之间,在35个重点城市和70个大中城市的排位已下降至27位和52位;环比指数稳定在100左右,位居35个重点城市和70个大中城市最末。
黄强指出,在看到调控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国包括重庆,房地产调控还只是取得了初步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他希望房协要正确引导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避免大起大落。也希望企业珍惜来之不易的调控成果,诚信经营,努力维护好我市房地产业的良好局面。(记者 栾玉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