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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力美健中山八路店,工商人员陪同欧阳女士查看她的入会记录。新快报记者 黎湛均/摄
■力美健广州分公司副总监施政接受媒体采访。 黎湛均/摄
司徒敏的微博
■“力美健分店老板走佬”追踪
工商部门重视报道立即介入调查,发现分店违规其总部知情
■新快报记者 刘子瑜 实习生 吴莉
昨日,新快报报道的“力美健中山八路店老板卷款逃跑”(详见昨日A16版)一事,引起极大反响,网友持续关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本报报道,责成荔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及辖区工商所前往调查。工商部门晚间向记者通报,在昨日的调查过程中,已发现并掌握了事件纠纷的相关核心证据,同时,多名律师致电本报表示,力美健总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与此相反的是,广州市力美健健身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众多采访时态度强硬,明确表态,暂时不能给消费者退款或办卡,要求消费者自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工商部门火速介入
昨日一早,受害消费者在众多媒体陪同下,前往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申诉中心举报力美健中山八路店欺骗消费者,部分工作人员涉嫌诈骗一事。
市工商局12315维权举报申诉中心副主任李兆平带领科室相关工作人员接待了消费者。李兆平告诉新快报记者:“我们昨天接到了20多名消费者集体投诉力美健天河北路店,没想到今天又有力美健的投诉。”
而工作人员查询了有关于力美健的投诉,发现12315举报申诉平台上已有多个投诉信息。
李兆平在听取完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后,当即表示:“这个事情我们要高度重视,要立即展开调查。”随后,李兆平向市工商局办公室汇报了情况,并亲自通知了荔湾区工商局及天河区工商局,要求两局立刻展开调查,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执法人员发现了证据
李兆平表示:“力美健总部应该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外,消费者是在力美健店内并由工作人员收了钱,消费者已经和力美健形成了消费关系。”
市工商局受理并责成荔湾区工商局对中山八路力美健店面展开调查后,荔湾区工商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报报道,立即指派荔湾区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障科科长马国明、周门工商所所长林育芬带领10余名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工商执法人员先后就本次消费纠纷所涉及的所有当事人,在调取相关材料时,工商执法人员发现了两份有利证据,马国明科长说:“我们在执法调查过程中,在力美健店内的照片库里发现了投诉的消费者照片。”
分店违规总部知情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中山八路会所办公室内发现了一份内部处罚文件,文件显示,10月27日广州力美健总部就已经发现了中山八路违规低价售卖会员卡的行为,要求其停止行为。
但这样的处罚文件,并未得到执行,10月31日消费者在前往该会所办卡时,依旧顺利交钱办卡并拍照。
而消费者在中山八路店内,再次与店员发生激烈对峙,欧阳小姐质问当时确认身份的会籍经理闵元胜:“为什么处罚文件都下了,你们当时还给我们办卡?为什么还要欺骗我们消费者?”
对于这样的质询,店内员工均未正面回答欧阳小姐。
警方介入
认为消费者维权合法合理
昨日中午,力美健中山八路店会籍经理闵元胜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建议下,主动拨打了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不久,荔湾区公安分局指派相关警员赶到了力美健中山八路店,询问相关情况,闵元胜向公安机关陈述,前任员工及领导违反总部规定,收了消费者的相关费用后,卷款逃跑一事。并告知消费者前往中山八路力美健店面维权,处警民警当即回应,“消费者维权行为合法合理,在你们店里发生的事情,你们的员工卷款逃跑了,消费者找你们是应该的。”
处警民警告知中山八路店相关负责人,“这个事情,已经涉嫌诈骗等违法行为,你们应该主动前往派出所报案。”
力美健总部再次表态
“不知情不退钱不办卡”
昨日,新快报记者与多家媒体一起赶往位于黄埔大道西的力美健总部,施政副总监出面接受了多家媒体的采访。
但采访过程并不顺利,施政副总监见到新快报记者,不回答消费者的问题,反倒质问记者为何没有将之前的采访录音带来。
10多分钟后,施政才回答消费者的提问,其表示,消费者一时贪图便宜,虽在店内将钱交给工作人员,但没有将钱亲自交往前台,属于消费者自身问题。
记者询问其是否知道门店违规操作办理特价卡一事时,施政明确答复:“这个事情我不知道,我是今天才知道的。”
新快报记者告知中山八路店多名员工及领导表示已经将事情通报了总部,施政遂改口称,“那这个没有通报到我这里。”
有意思的是,事后荔湾区工商局从该店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时发现了一张编号为“HR20111027-2”的内部文件,文件下发日期为2011年10月27日,内容为“关于力美健中八会所低价销售会员卡的处理通报”。实际上,10月27日力美健总部就已经知道了中山八路违规操作的事情。
随后,消费者明确表态要求力美健总部返还办卡费用或办卡时,施政说:“这个不可能嘛,你钱我们财务都没有收到,不可能办卡或退钱。”
施政还告诉消费者:“你这个属于被部分老员工诈骗了,你应该去报案,我们可以协助和配合你们报案。”
最后,施政告诉新快报记者,“目前我们已经跟跑路的杨经理发了律师函,要求他回来解决问题。”但其随后又告诉记者,暂时联系不到杨经理。
力美健总监恶语攻击记者
消费者:如此态度如何解决问题
昨日,广州市力美健健身俱乐部管理公司市场策划部总监司徒敏在其微博上公然恶语攻击记者,并声称老板没有跑。
新快报记者再次找出录音材料,力美健中山八路店的任经理、冯经理均告知记者:“钱没交上去,老板把钱拿走了。”这样的说法,再次与司徒敏的说法相违背。
而在其一条微博中,司徒敏更是恶语攻击辱骂记者:“哈哈,要是真的是老板跑了,大爷我能坐在这里这么安稳来操这一个记者的蛋?”
这条微博随后被多名消费者看见,消费者向记者说道:“作为一名总监,怎么可以如此骂人?太恶心了。”
更有消费者表示,“力美健高层都是这样的态度,如何能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
力美健如不赔或涉嫌违法
针对力美健是否该给消费者退款或办卡一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盛伦律师事务所刘继承律师告诉新快报记者,“力美健员工在其工作场内和消费者发生业务关系,会所与消费者已形成合同关系,中八会所有义务返还消费者钱款。”
刘继承律师认为,员工在其工作场内和消费者发生业务关系,作为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员工在代表公司行使职务行为。
消费者为办卡所进行的拍照、填表、交钱等一系列行为发生在该会所内,且该员工给予消费者书面证明和承诺,消费者已和该会所形成了合同关系。谈及申请表未盖章一事时,刘律师坦言,“至于申请表上是否已盖章、钱款是否已交公司财务,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公司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经济损失。”消费者可提出集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