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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据财华社消息,1月4日,央行发布通知,就实施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有关事项作出说明。《通知》明确,试点机构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
《通知》要求,试点机构要选择一家同时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托管及结算代理银行)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