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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再融资初审权下放 市场化“被疑”又圈钱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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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树清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之后,一直在推进各方面的改革,从强化新股分红,到调整新股的披露时间,再融资初审权下放也被认为是发行市场化的第一步。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多位监管官员表示,创业板再融资的初审权将移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该政策已经通过了证监会主席办公会这一流程。

  有分析人士认为,创业板再融资初审权可能下放到深交所,本来是好事,但被市场解读为创业板再融资将加快步伐,这一消息也成为A股高开低走的最大利空。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操作的证券发行一般分为两项步骤,发行人即拟募集资金的公司向证监会递交发行申请之后,证监会发行部或创业板监管部将进行第一步即初审,一般由负责财务和法律审核的官员对发行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材料中没有说清楚的问题,由企业反馈,待双方交流问题较为清楚之后便封卷,等待第二步即上会,由发行人和保荐人接受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现场审核,当天投票即出结果决定可否发行。

  此次改革为下放创业板的再融资的初审权到深交所,证监会保留了上会这一步。

  “公司没有收到相关消息。”昨日,上海一家券商投行部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郭树清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之后,一直在推进各方面的改革,从强化新股分红,到调整新股的披露时间,再融资初审权下放也被认为是发行市场化的第一步。

  在上述投行人士看来,创业板再融资初审权能够下放到深交所是推进发行市场化一个非常好的尝试,但短期来看,这样的议题目前应该还处于讨论阶段。他表示:“初审主要的内容是财务和法律审核,从技术角度来看,交易所层面确实可以操作。但在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之前,应该谨慎出台有关再融资的相关政策。”目前创业板公司市盈率超高但业绩并不突出,如果大面积进行融资,将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对于创业板再融资办法,有业内人士称,应该参考国际成功创业板的经验,结合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

  据悉,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再融资主要根据企业的需要和市场的情况来决定,比较简单,即便企业亏损,但只要成长性好也可以再融资;中国香港创业板在再融资时对融资规模和盈利要求没有额外条件,也没有时间限制,对上市公司比较有利;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市场对公司上市后的后续融资次数及金额通常也没有限制;韩国创业板再融资也非常便利,而且制度没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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