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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整改到位220.27亿元
审计署昨日发布2012年第1号公告《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称,据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
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称,各地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违规问题。
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
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理顺资金审批手续、及时归还等措施,整改到位1017.47亿元;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
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对其他问题,各地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落实。
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继续清理整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意见的落实情况方面,公告称,国务院正在研究制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意见,拟对妥善处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此外,公告称,对于记账式国债招投标制度不完善问题,财政部采取了扩大招标现场管理措施适用范围、加强进出招标现场人员及通讯工具管理、强化招投标数据管理等措施,已经制定了《记账式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现场管理与监督办法》和《记账式国债发行管理岗位工作规范》等管理制度,建立周全缜密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