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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之争可能有3种结果:若加多宝胜出,则可以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20年,而广药则可能扩大授权,将该王老吉商标推广至其他领域;若广药集团胜出,则加多宝不能再出售王老吉商标的相关产品;若双方实现和解,则加多宝可能大幅增加支付商标使用费继续经营“红罐王老吉”。
近日,价值1000多亿的王老吉商标纠纷案波澜再起。
2011年12月29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据悉,与法院不同,仲裁过程为全程保密,但仲裁与法院判决具有相同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国商标第一案”归属待定
2011年12月30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致电广药集团相关部门,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同日,鸿道集团的子公司加多宝集团传讯部经理田威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不愿对此做出过多评价,我们会尊重仲裁结果,一切以公司的公开回应为准。”
鸿道集团声明显示,“我们理解公众和媒体的热切关注。但是,在仲裁裁决尚未作出之前,我们不准备就本案有关的问题发表任何解释性言论。虽然最近有很多失实报道,但加多宝仍然选择不解释、不回应,这是对法律、仲裁规则的极大尊重。”
本报记者了解到,双方的争论焦点在于,时任广药集团领导的李益民受贿后续签的王老吉商标租约10年的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加多宝可以使用王老吉商标到什么时候等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1997年,广药与鸿道第一次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2000年签订了第二次合同,将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10年。
广药集团认为,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该集团总经理的李益民,在收取了香港鸿道集团控制人陈鸿道300万元贿赂的情况下,新签署的商标授权补充协议应该无效,所以根据早前的租约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授权是在2010年5月到期。而加多宝则不认同这种商标的租约时间。
北京东方艾格分析师马文峰则告诉本报记者,“从一开始,双方的商标授权确实有不明确的地方,这为以后双方的纠纷埋下伏笔。”
双方或不日和解
“如果不出意外,肯定可以和解,因为双方都在力争各自的利益,完全收回也不太可能,一定意义上,完全收回商标权会损害双方的利益,还不如和解。”马文峰表示。
据悉,2009年红罐王老吉在中国的销售额就已经突破160亿元,甚至超过可口可乐的150亿元,成为“中国饮料第一品牌”,商标价值高达1080亿元。
快消专家陈树韦也向本报记者表示了相同的观点,“双方和解可能是一个理性的选择,王老吉的分销渠道和销售网络等都十分成熟,如果广药收回商标权,重新布局分销等渠道会使广药耗资巨大。”
马文峰表示,“按照红罐王老吉2009年的年销售额160亿元来做标的,以利润率20%来计算,加多宝一年的利润逾32亿元,广药如果收回商标权会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
业界人士预测,该案或有3种结果,若加多宝胜出,则可以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20年,而广药则可能扩大授权,将该王老吉商标推广至其他领域;若广药集团胜出,则加多宝不能再出售王老吉商标的相关产品;若双方实现和解,则加多宝可能大幅增加支付商标使用费继续经营“红罐王老吉”。
加多宝方面称,“对王老吉案件有信心,将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以回报社会多元化需求。”
据悉,本次开庭双方只是提供证据文件等资料,当天没有任何结果公布,结果最快将在2个月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