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如何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挂牌交易股份的协议转让过户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17: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转让双方须到中国结算深圳公司柜台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应提交以下文件:

  (1)过户登记申请表;

  (2)股份转让协议正本;

  (3)股份转让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股份转让双方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5)涉及向外商转让股份的,还应当提供外商付款凭证;

  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或持有公司总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增减变化为总股份的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先在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告,后办理过户手续。

  具体规定请参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业务规则--深圳市场--代办股份转让”栏目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挂牌交易股份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稿件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热词:

  •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 股份过户
  • 挂牌交易
  • 过户登记
  • 过户手续
  • 股份转让协议
  • 协议转让
  • 证券登记结算
  • 第一大股东
  • 付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