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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1月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期相继获得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文,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此次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小企业贷款。
此前,为支持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民生银行拟发行的500亿金融债券、兴业银行拟发行的300亿金融债券、深发展银行拟发行的300亿金融债券、哈尔滨银行拟发行的25亿金融债券均已获得银监会批准。
小企业贷款相比大中型企业贷款,存款派生效应较低,在存款稀缺的情况下,小企业金融债作为一种新的、成本较低的融资方式,备受银行青睐。
面对收益诱惑,随后各银行近2000亿元的小微企业金融债将鱼贯而出,但此番风潮之下或将带来监管难题。
按照监管政策,银监会将优先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为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且允许金融债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
南方一城商行小微企业部人士坦承,银监会虽要求银行对发债资金专款专用,但实际监控起来非常困难,或许建立第三方托管、定向审批机制能保证资金落实到小微企业中。
此外,多位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担心小微企业贷款“挤占”信贷额度,对于是否发行小微债感到“忐忑”。因为在发行一定规模的小微债之后,可能令原本有限的信贷额度更为紧张,影响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贷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