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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宝集团1月5日发布公告称,旗下“嘉宝都市港湾”项目已按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开发建设,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述项目需补缴土地出让金12155万元。而该土地在20年前已经划拨,嘉宝集团称该补缴款并非公司方面造成。
嘉宝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方面表示,被要求补缴的原因不具普遍性,也不是公司原因造成的。上述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并非历年来的拖欠,而是今年国家有关部门稽查中发现,并要求嘉宝集团予以补缴的。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进一步指出,企业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原因可能为原定的规划建筑面积有调整、土地用途发生改变等。
上海同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张宏伟则认为,可能是对于长期闲置土地的一种惩罚性措施。
嘉宝集团董事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造成土地出让金补交的原因错综复杂,目前并不方便透露。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并非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导致,也不具有普遍性,不会在整个上海房地产业内复制这一现象。未来有可能会将具体的原因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