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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昨天在上海举行,沪港两地再签系列协议,涉及商贸合作、文化交流、公务员交流和医疗合作4项协议,并在商贸投资领域、金融领域、航空航运及物流领域、旅游会展领域、创新科技领域、文化创意及体育领域、专业人才领域、教育及医疗卫生领域和青少年发展和社会管理领域共9个领域达成28项合作共识。
继2003年10月第一次会议在香港举行后,沪港双方将借第二次会议巩固各项成果,深化合作。根据合作领域及内容建议书条款,将支持香港企业在沪发展,并加强两地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合作。包括,支持香港服务业利用上海发展契机和广大腹地,开展与上海服务业、制造业多层次、多样化合作。支持香港企业检测认证服务、新型商贸业态和经营模式在上海发展,鼓励上海学习香港在促进跨国公司人流、物流、资金流高效运作方面的经验。发挥浦东CEFA示范城区作用,延伸浦东CEFA绿色通道的便利化措施和做法,为香港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建议书还鼓励和支持两地金融机构互设,推进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投资上海资本市场。双方将共同推进沪深港交易所成立合资公司,合作推进港股组合ETF(交易所交易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准备及测试工作并探讨推出更多ETF产品。
(记者 张钰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