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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今日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投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自1月6日起已正式生效。至此,云投集团入主上市公司已扫清了一切障碍,而原控股股东何学葵在得到转让款之后,也将向公司支付上市前资产虚增金额7011.4万元。
2011年11月,何学葵与云投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由何学葵向云投集团转让其持有的绿大地共计3000万股,占*ST大地总股本的19.86%,转让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格每股9.16元,合计转让价款2.748亿元,协议确定转让金将主要用于何学葵还债及给予上市公司补偿。公司今日公告,在过去一个多月时间里,转让协议附加的四个生效条件已经全部达成。
1月6日,公司收悉农发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出具的《关于同意担保方式变更的函》,同意将公司借款的担保方式由何学葵所持公司1400万股的质押担保变更为云投集团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前,云南省公安厅已解除对本协议转让股份的司法冻结;何学葵、云投集团与何学葵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也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就云南省昆明市中院2011昆非执字第130-131号轮候冻结相关的债务清偿和质押、冻结解除达成和解安排;本次股份转让并已获得云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
公告透露,根据约定,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云投集团将股份转让价款(扣除预付款500万元)存放到双方共同指定的监管账户,并由云投集团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安排进行逐项支付,首先是缴纳税款及偿还债权人1亿元债务,其次就是根据司法判决结果,向*ST大地支付上市前资产虚增金额7011.4万元。
自2011年3月欺诈发行案发以来,*ST大地最受关注的两个问题:一是何学葵等人将受到何种处罚,二是上市公司未来的出路。到目前为止,两个问题的答案已全部明晰。根据公告,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股份的冻结、质押解除后,双方将办理过户手续。
尽管即将荣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云投集团实力雄厚,但短期内也不会有什么新举动。云投集团此前曾表示,目前对公司尚无资产重组计划,并承诺自意向协议签订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亦无对*ST大地进行资产重组的计划。
至此,在当地政府、监管部门、上市公司等多方合力下,轰动一时的*ST大地欺诈上市案将就此结束。(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