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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条件再次调整。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2月1日起,月薪1500元的职工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免缴。此外,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可能于今年9月底前启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自2012年2月1日起,职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以申请免缴。但值得注意的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业务由单位统一办理。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成功约40万人,提取资金累计近26亿元。
此外,公积金贷款业务正稳步推进,相关政策制定已基本完成草案并开始征求各界意见。“公积金中心日前已邀请市人大代表、金融和住房政策专家、缴存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专门探讨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