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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3岁的王老太太没想到,只因为16年前在银行存款时写了个别名,差点拿不回自己的几万元养老钱。近日,佛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过细心调查,终于确认存款人与持有存折的王老太太为同一人,王老太太有权向银行支取该存款。
王老太太称,1995年10月15日,她在东莞某银行开户存款5.5万元,存折户名为“王顺红”(和她身份证名字粤语同音),凭密码支取。随着时间推移,王老太太把曾经在银行存过5万多元的事情淡忘了,一忘就是10多年。
时间转眼到了2011年。有一天,王老太太在家里找东西时,无意中在抽屉的角落里发现了这本被遗忘已久的存折,于是打算把钱取出来。可是因为时间太久,密码已忘记了。王老太太于是赶到银行,提出想重置密码或直接领取存折款项。但因为王老太太的身份证与存折上的名字不完全相同,且不能提供存折密码,银行拒绝了她的要求。
2011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王老太太有权向银行支取上述账户的款项。判决下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