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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1月22日电(记者 王新明)贵州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475.56万吨,淘汰4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记者从贵州省经信委了解到,去年淘汰计划共涉及水泥、焦化、钢铁、铁合金、电石、黄磷、磨料、造纸和电力9个行业、77户企业,对列入淘汰计划的实施了关停并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
据介绍,贵州严把节能评估审查关和环境影响评价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扩大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严禁高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转入。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贵阳等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瓮福等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设。
贵州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实施奖励,明确规定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化解债务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对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奖励资金;截留、挪用、挤占奖励资金等行为,省级财政将全额收缴或扣回淘汰奖励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