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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采联声明将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PMI数据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1日 10: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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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日电 今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网站上发布声明称,从大局出发,为保持PMI健康稳定发展,自2012年2月起,月度PMI将以中采联和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名义发布。同时明确,指数继续由中采联负责向社会发布。

  1月31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联合中国物流服务与采购联合会召开通气会,公布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和非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改进方案,并称从2月起PMI将用两家机构的名义联合发布。统计局侧重于数据的采集、加工和挖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侧重于分析解读。

  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宣布,将继续完善和改进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指标统计工作,扩大制造业PMI和非制造业PMI的统计样本量,尽快推出诸如冶金、轻工等分行业,东、中、西部等分地区的细化PMI指数,提高PMI对经济重点行业的监测预警分析能力。

  声明全文如下:

  我会本着从大局出发、保持中国PMI健康、稳定发展,经与国家统计局商定,自2012年2月起,月度PMI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名义发布,并进一步明确,指数继续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向社会发布。

  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对PMI的支持和关注,我会将一如既往做好PMI调查与发布工作。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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