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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证监会发行部、创业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将企业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间提前到1个月左右。《通知》于今天(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证监会这次要求,发行人将预披露的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这个大约是在发审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而目前的规定当中,企业招股书预披露的时间是在发审会召开前5天和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公布的。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披露时间的提前也有助于强化招股说明书的法律责任和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同时,证监会将公布在审企业的名单,今后新受理的这种企业的名单也会尽快公布。这意味着市场各方将有充分的时间对拟首次公开发行的这些公司进行分析研究和监督。
目前可以看到证监会网站30号晚上的公告,主板发审委定于2012年2月3日召开2012年第1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两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与以往仅仅公布公司招股书不同,同时已经预披露了发审委名单。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证监会的上市审核工作更加透明化。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此前也表示过,预披露时间提前后,发行人、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可以更早地了解在审企业的情况,来监督审核部门是否按程序公开进行了审核工作。有投行人士也表示,这样一来,一些拟IPO公司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督,保荐机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这样有利于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