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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加快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根据通知,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支持范围包括: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支持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利用工矿、商业企业既有建筑等条件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开展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示范;解决偏远无电地区居民用电问题的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项目。
对于补助标准,通知明确,2012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为7元/瓦。考虑到2011年四季度以来,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成本下降幅度较大,2011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原则上由9元/瓦调整为8元/瓦,对确实不能实现合理收益的项目,可由项目单位申请调整或取消。
三部门还明确,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项目的补助标准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