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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现5起骗取公积金案件 骗提将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09: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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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深圳2月5日电(记者乌梦达)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近期深圳通过抽查,发现5起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涉案金额85682.01元。其中已立案处理2起,追回被骗提的住房公积金25661.23元,另有3起案件正在追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目前,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中共规定13种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除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外,职工在发生租房、住房装修等住房消费时,同样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5起案件中,嫌疑人利用伪造的证件、合同、票据和公章等,骗提住房公积金。对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对已发现的骗提行为,除依法追回外,还将相关行为人的不良记录记入深圳的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提交中国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并将该行为作为对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参考指标,甚至可能不给予公积金贷款。” 此外,以此牟利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均涉嫌触犯法律,一经发现,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报请公安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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