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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2月5日电(记者娄辰)记者从山东省机关事务局了解到,山东省将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考核评价,力争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15%。
山东省机关事务局等7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提出以2010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到2015年,人均能耗要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要下降12%。此外,自2011年开始,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要逐年降低且较上年的降幅不低于3.2%和2.6%。
山东省还将把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结果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文明单位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优先安排节能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