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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多给客户300元后冻结其账户 称是纠错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0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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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你银行账户上的300元钱是为了便于我们调查。不道歉,我不会归还这300元钱!漫画杨仕成

  ●对银行多给自己300元,凌先生认账,但对自己的账户被冻结感到难以理解

  ●银行解释说冻结账户是内部规定,是为了尽快追回出错款项

  上周六,市民凌先生在成都某银行支行取了33000元,不想银行柜员多给了他300元。

  当天中午,凌先生和房东相继接到银行追款电话。在协商过程中,凌先生又收到账户内300元被冻结的短信。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内部纠错机制。

  昨日,凌先生和银行达成谅解,但他始终不解:“明明是银行出错,还冻结我的账户,这到底合不合法?”

  银行多给300元协商中储户账户被冻结

  “我是个生意人,这33000元是交房租的。没想到因银行的追款电话,把房东都得罪了。”凌先生说,他取钱后没清点,走出银行后就把钱给了房东。当天中午,银行工作人员突然通知他,说多给了他300元,要他马上归还。他想到取的钱都给了房东,就把房东电话告诉了银行工作人员。但房东否认多收了300元,还打电话骂了凌先生一顿。

  当天下午1点过,凌先生又收到了短信,称他的账户已被冻结300元。这让他大为光火,“银行说多给了钱,我也要核实,但招呼不打就冻结我的钱,让人难理解。”

  银行内部规定冻结账户是纠错机制

  前日下午,凌先生前往银行核实情况。在监控录像中,的确显示点钞机上是33300元,但银行出具的取款回单上只有33000元。

  对银行多给自己300元,凌先生表示认可,但对自己的账户被冻结,他要问个明白。

  负责接待的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银行的内部机制,冻结账户也是行业内部规定,是为尽快追回出错款项。凌先生要求看这个规定,对方以内部文件不对外拒绝了。

  “只要他们书面道歉,我愿意退款。但他们到底有没有权利冻结储户的钱?”昨日,经反复协商,凌先生和银行达成谅解,就追款一事给凌先生造成的不便,银行作出书面道歉,凌先生归还银行300元。

  律师说法

  银行非法冻结应负法律责任

  四川英特联邦律师事务所的王慧律师说,遇到这样的事,如要冻结储户的钱,银行需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按法定程序作出冻结决定。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单位存款的,对存款人或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及其他民事责任。并且还会面临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处罚。

  王律师说,现在银行离柜概不负责的说法,是在无证据情况下,涉事方不承担责任,并不是法律上的免责声明。因此出现类似事情,储户也有责任归还出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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