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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昨天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坚持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在支持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问题。
据了解,《意见》要求全省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投放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浙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规律相衔接。要围绕扩大内需、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主题,积极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挖掘更多的有效信贷需求,并通过业务创新试点等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各金融机构要紧密围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在信贷资源上保障“三大国家战略”的重点项目,在机构设置、业务授权、产品创新等方面向“三大国家战略”倾斜,全力支持浙江省实施“三大国家战略”,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各金融机构要突出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全省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综合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方式,支持2012年浙江省重点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双千”工程,满足在建、续建重点项目后续建设资金需求。
同时,以科技金融和低碳金融为抓手,发展多种产业链融资模式,围绕浙江省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着力提升新兴产业融资在融资总量中的比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