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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参与文化产业开发仍需摸索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09: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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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观来看,经过三年的公私合作经营,古窑景区建设和收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变化。

  诚如陈武平所介绍,他解决了古窑瓷厂以及原景德镇知名的十大瓷厂一部分人的就业。窑系的建设和恢复,使得一些传统制瓷技艺得以保存。管理者活跃的经营思路,令古窑成为景德镇的一张名片。

  由于文化、文物类资产所特有的历史性、民族性和传承性,其产权界限较难界定,完全的私有化存在较大争议;原来的国有经营管理体制又缺乏活力;因此,介于两者之间的承包经营,或者合作经营较为普遍。

  这种被称为PPP(private-public-partnership)的公私合营模式,在国内许多景区盛行。相比整体改制或MBO,这种模式,看似在保证所有权的公共属性方面,更为安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PPP模式往往演变成一种不彻底的私有化。在保持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私营资本的逐利要求方面,往往遭遇两难。私营资本的逐利要求,一旦遇到与文化和文物保护的国家政策相冲突,是进是退,该取该舍,考验着当政者和私营业主的边界把控能力。

  关键是,文化、文物体制改革仍在摸索中前进,政策面临不断变换的风险。同时目前仍缺乏一个整体的管理机制和执行机构。

  政策不确定性、管理体制和机构的不健全,是参与文化体制改革的民营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企业家对此需要有更高的法律意识,追求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努力寻求制度保障,尤忌与权力共舞而忽视规范和规则。

  与一般景区不同的是,古窑景区还是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对于文物和遗址是否应在生产中保护,以及文化遗产的产业化,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曾说:“有一种观点,似乎文化遗产被产业化了,赚到钱,就是得到了重视,起到了作用。这是错误的。文化遗产一旦被产业化, 就难免被按照商业规律解构和重组。能成为卖点的便被拉到前台,不能进入市场的则被搁置一旁。”

  此番话,不仅仅为景德镇之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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