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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是本人回答北京晨报记者发来的问题,分析归真堂该不该上市和反思中国股市的发行制度。)
北京晨报:
归真堂靠活取熊胆发财,股民因A股熊市发狂。
归真堂是一家以熊胆为原料的药业公司,本来谋求在创业板上市,募资将用于年产4000公斤熊胆粉、年存栏1200头黑熊等两个项目。但其“活熊取胆”的残酷做法,遭到民间舆论的强烈抗议。动物基金保护组织认为,这种缺乏社会责任的公司不仅不应该上市,而且应该取缔下市。面对民间的众怒和声讨,归真堂创办人邱淑花选择了政府公关,并公开声称“反对我们就等于反对国家。”
当归真堂正在为“能否成功登陆A股市场,为活取熊胆从股市吸金”而焦虑的时候,中国的上千万投资者却在为“圈钱新股滚滚来,漫漫熊市无绝境”而纠结。归真堂的上市计划恰似一根导火索,将长期在熊市中煎熬的投资者的怒火瞬时点燃,很多人更是把矛头直指国内资本市场,认为“资本市场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平台,不该是扶危济困的福利院,不该成为鱼龙混杂的垃圾场,更不该成为缺德行为的助力器。
归真堂上市:为啥遭到抵制?
北京晨报:归真堂上市之所以遭到民间的抵制,主要还是缘于拟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漠视。一家公司,如果连起码的道德底线都没有,连起码的社会责任心都没有,即使上市了,又如何能保证对投资者负责呢?
嘉宾:
苏培科(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我觉得不能简单地给人家盖棺定论,毕竟他们的产品是在医人病痛,只是“活熊取胆”太过残忍。我们希望这家公司能够尽快转型研发取代性的药物,而不是迎着争议、拿着领导批示强行上市。对于这类有争议的公司,证监会最好别让其上市圈钱,否则对投资者是不负责任的,况且未来还面临伦理的挑战和法律的禁限,以及会遭到全世界动物保护组织的反对,虽然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禁止熊胆入药,但未来一定会有相应的立法禁止,所以让这样一个公司上市融资去养更多的熊然后去残忍的取胆,显然是不道德的。
股民之所以反对其上市主要原因是不希望让这样一个不确定性的公司上市圈钱,也不希望中国资本市场沦为血淋淋的圈钱场。
北京晨报:目前针对公司上市的法律法规,在社会责任方面有什么样的要求?能否保证股市中的每一分钱都流到真正需要的公司手中?我们看到,在现有的上市公司中,不断曝出黑幕和丑闻,归根结底都属于缺乏社会责任的体现。例如:双汇火腿肠事件,蒙牛牛奶事件,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等等,让这样的公司上市融资,岂不是在助长他们的“缺德”行为?很早以前的银广夏生产麻黄素,可厂房从未开过工,居然利润高的惊人,俨然成了洗钱的场所。生产扑克牌没什么技术含量和竞争力,姚记扑克却能堂而皇之地在A股市场上市融资。这些行为显然和资本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本功能有违。大家怎么看这些事?认为问题出在哪?该咋解决?
嘉宾:
苏培科(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社会责任本来就不是一个量化的、具体的概念,尤其在一个道德缺失和社会责任缺失的地方自然很难找到具体的描述,况且我们没有法律禁止熊胆入药,只是对待动物太过残忍,这一行为需要立法禁止。但客观的说,“活熊取胆”与你所说的“三聚氰氨”、“瘦肉精”是两个概念,前者有悖于自然界的和谐,而后者是食物造假,会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如果他们的药品造假则是缺乏社会责任的范畴。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只长胖不涨高”的股票市场,监管部门应该深刻反思,如果只重抽血而不重造血、忽视投资和资源配置功能,那这个市场一定会崩溃,而且投资信心很难恢复,目前恰恰处于这样一个阶段。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在这个时候应该适当的停车修理或者减速,而不是继续“踩油门”去高速圈钱。在股市休养生息期间,可以尽快启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可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着手:一要改变目前权力发审的模式,将新股发审的权力下移,实施更加市场化的“注册制”。
北京晨报:面对目前A股市场跌跌不休的现状,很多人都将之归因为上市公司圈钱无度、新股发行绵绵不断,导致供需严重失衡所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资本市场是该对拟上市或已上市的公司进行严格要求,优胜劣汰,净化市场,还是该对这些公司网开一面,给予更多包容?
嘉宾:
苏培科(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对于公司上市必须要严格要求,但不是像目前这样千军万马去挤独木桥,似乎是为了严审、为投资者负责,但实际情况与“父爱主义”的初衷背道而驰,行政主导下的权力发审不但没有选出优质的公司,反而成了权力寻租的温床,各种带有财务欺诈的公司通过形形色色的公关,纷纷高价上市圈钱,拿了好处的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这些公司却成了打不得、骂不得的保护对象,对媒体揭露出来的“坏孩子”,只用低廉的处罚成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过低的违规成本恰又默许了他们的胡作非为,结果扭曲了各种市场化的功能,成为阻碍市场化改革的最大障碍。所以说新股发行制度是中国股市诸多病症的“万恶之源”,我建议新股发行制度可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着手改革:一要改变目前权力发审的模式,将新股发审的权力下移,实施更加市场化的“注册制”;二要在询价环节实施惩罚性的报价成交机制;三要取消网下特权分配机制,让市场中的所有投资者公平参与申购;四要用“市值配比认购法”来限制一级市场的“裸申专业户”,让一、二级市场价格和利益有效衔接,改变一、二级市场价格割裂的问题;五要解决全流通定价机制,不妨成立专门的借券公司,将新发行的限售股借给这些借券公司,然后实施融券,在理论上实现新股发行的全流通,从而让IPO定价趋于合理;六要尽快叫停券商“直投+保荐”的模式,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新股发行的“三高”现象;七要返还一级市场申购资金在冻结期的利息,让监管部门最好远离利益瓜葛;八要严格监管开盘、收盘和申购环节的各种市场行为,避免价格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