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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乱搭售等银行不规范经营行为将受到监管部门的有力监督和整治。记者从深圳银监局昨日召开的深圳银行业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工作会议获悉,我市银行业将针对不规范经营行为展开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深入整治。
昨日的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全国银行业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深圳银监局有关负责人、深圳市各银行总行及分行分管行长、支行负责人逾1600余人到会。记者获悉,深圳银监局要求各机构要深刻认识银行业不规范经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根据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清理整改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首先各机构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应突出三个重点:查源头,即检查法人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业务增长目标是否符合实际,校准不合理的经营导向;查程序,即法人和分支机构都要逐一清理各项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查行为,即对基层高管和一线员工的行为进行排查、强化思想教育。二是传达落实“七不准”规定,即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不准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三是各机构要按照名录管理、统一定价、公开透明的原则,由总行总部统一制定收费价目名录。四是建立公开、完善的违规收费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服务收费管理和投诉处置。
据悉,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深圳银监局将开展明察暗访,对各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不规范经营的查处力度,保持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