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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电监会公布,十一五期间,市场竞争等因素促使火电工程单位造价下降,从而抑制了电价成本,减少了电价上涨动力;但同期输电工程单位造价却上涨。电监会的报告指出,电网企业造价控制的内在动力不及火电企业。
昨天电监会发布《十一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情况通报》显示,十一五期间,投产火电项目的决算单位造价从2006年的3815元/千瓦下降到2010年的3745元/千瓦。国家电监会输电监管部主任幺虹表示,市场的充分竞争,激发了火电企业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的积极性。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投产比例提高,使得火电工程单位造价持续下降。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输电工程造价却呈现连年上涨态势。十一五期间,投产交流输电线路工程的决算单位造价比十五期间上涨了17.93%。
火电和输电工程面临同样社会通胀环境,为何却呈现不同的成本控制局面?对此,电监会指出,市场竞争在电网工程造价控制中尚需发挥更大作用。与发电企业相比,电网企业造价控制的内在动力有一定差距。目前,我国在输电领域是天然垄断状态,只有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
鉴于电力工程成本是电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昨天表示,会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监管,促使企业加强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