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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2月15日电(记者 闫晓虹)中国国家电监会15日发布的通报显示,“十一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决算单位造价与“十五”期间相比,火电新建工程下降1.4%,水电工程上涨19.08%,交流输电线路工程上涨17.93%,交流变电工程下降1.35%。电监会称,市场竞争在电网工程造价控制中尚需发挥更大作用。
为加强电力工程建设成本监管,有效促进电价成本控制,国家电监会对“十一五”期间全国投产的单机容量12MW及以上火电工程、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水电工程、具有发电功能的水利枢纽工程和航电枢纽工程、风电工程、核电工程、110kV至750kV输变电工程以及特高压交、直流输电工程造价情况进行了非现场监管,对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从造价监管情况来看,“十一五”期间投产中国电力工程单位造价,火电工程总体呈下降趋势,水电工程总体呈上涨趋势,风电工程在持续上涨后开始出现回落趋势,交流输电线路工程总体呈上涨趋势,交流变电工程总体呈下降趋势。
电监会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国电力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成效显著。期间,电网企业采取了一些措施降低工程造价,市场竞争机制在电网工程特别是跨区联网工程造价控制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总体来看,与发电企业相比,电网企业造价控制的内在动力有一定差距,电网工程市场化造价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