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福建将集中整顿违规交易场所 整顿期间不得设新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1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讯 违规的黄金、大宗商品、产权、股权、文化艺术品等交易所,将被“叫停”。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明确,今年我省将集中清理整顿各类违规交易场所,整顿期间各地不得设立新交易所。《方案》要求各地统计申报各类交易所,并制定清理整顿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于2012年4月底前上报,省里将组织摸底调查。《方案》明确,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者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除依法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违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产权交易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

  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违规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不予办理工商登记,之前已经登记注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清理规范。

热词:

  • 交易所
  • 交易场所
  • 交易品种
  • 方案
  • 交易单位
  • 交易方式
  • 期货监管
  • 期货交易
  • 竞价
  • 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