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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2月17日电(记者 沈汝发)记者从17日福建省物价局举行的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1年福建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788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1.52亿元,实现经济制裁金额1.48亿元。
据福建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张良金介绍,2011年,福建省物价部门统一部署开展了涉农、医药、商品房销售、教育和LNG燃气等领域的价格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退还用户金额1263.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31亿元,罚款金额424.62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36亿元。
张良金说,2011年物价部门首次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对全省796家房地产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开发商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14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及时地纠正了存在的违规行为,强化了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住房的价格监管力度。全省物价部门还统一开展了对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的检查,从快查处了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行为。
另外,福建省物价部门还大量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全省价格部门共组织召开了32场市场价格提醒会,出动2428个巡查组对7537个主副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加大对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生鲜超市的检查力度和巡查频率,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实时价格监控和跟踪监督,落实价格政策提醒效应,纠正了3000多家单位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