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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昨天,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提出50条意见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意见》指出,优先满足中小微企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信贷需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实现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并强调支持中小企业到境外上市,加大对“三农”支持。
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
《意见》指出,2011年以来,受国家宏观调控、外部需求减弱以及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特别是融资难问题愈显突出。
《意见》强调,金融工作部门负责鉴别并通报有融资意愿和偿还能力、具备可持续发展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名单,为贷款方提供便利条件。其中,发挥产业发展政策的引导作用,对于部分中小微企业给予优先满足,比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优先满足中小微企业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业态项目的信贷需求,增加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的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
三年内再增一批村镇银行
广东将加快村镇银行组建步伐,在完成27家村镇银行组建任务之后,争取在未来三年内全省再增设一批村镇银行,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全覆盖。
《意见》还指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引导、支持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借助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上市。对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开辟“绿色通道”,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土地优惠、上市扶持奖励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积极争取我省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拓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及股份转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