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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举报撂倒明星分析师 被罚100万禁入5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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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证监会打击内部交易的风潮中,又一个明星倒下了。日前,证监会披露叶志刚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抢帽子”操纵市场遭重罚,被没收非法所得32.6万元,并处罚款100万元以及5年市场禁入。

  这是国内首个证券公司行业分析师参与的“抢帽子”市场操纵案,而引发这个“第一案”的最大推力来自于叶志刚的“前女友”,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叶的惩罚具有标杆意义,但是业内监管也亟待加强。

  遭前女友举报叶志刚被重罚

  据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经查,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期间,在海通证券研究所将叶志刚所撰写的研究报告发送客户前,叶志刚利用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账户,多次买入研究报告所推荐的多只股票,并在研究报告发送后卖出获利。”按照《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第三十七条规定,这一行为被认定为“抢帽子交易操纵”。

  虽然这是国内第一起证券公司分析师参与的“抢帽子”操纵案,但事实上,证券市场中存在很多类似的内幕交易。独立投资人皮海洲认为,由于分析师参与市场操纵属于个人行为,非常隐蔽,一般只有与分析师很亲密的人才知道内情,因此监管部门对这类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存在很大的难度。

  正是因为监管的难度大,证监会对叶志刚所作出的处罚相比以前的市场操纵案更为严重。证监会对市场操纵者的处罚金额是市场操纵所获的非法金额的1到5倍,一般情况下,处罚金额都是市场操纵所获金额的1倍。而此次对叶志刚的处罚金额达到了其非法所得的3倍,并处以5年市场禁入,重罚力度不言而喻。

  业内人士叹监管不能靠“前女友”

  素有“中国证券市场中小股东维权第一人”之称的严义明律师认为,叶志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证监会对其作出重罚是公正的,且非常有必要。

  在此次案件中,举报人叶志刚的前女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据相关报道,叶志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还极不配合,不仅编造谎言,甚至和相关当事人“串供”,为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直到证监会调出了他下单的IP地址时,叶才后悔莫及。“如果不是叶志刚的前女友举报,或许这个案件也很难查出。”皮海洲如是说。

  “国外的证券市场比较成熟,其证券从业人员也非常自律,有的甚至根本就不参与证券交易。而国内的情况则是,内幕交易频繁,证券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偏低,尚不能将法律规定的一些行为内化为对自身的道德要求。”严义明这样指出。他相信,证监会对叶志刚的重罚对于其他证券从业人员来说,具有很大的警示作用。随着处罚力度的加大和处罚案件的增多,证券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也将随之逐步提高。以郭树清为领导的证券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

  但是,鉴于证券从业人员操纵市场案件的监管难度较大,能跳出来举报的“前女友”们也并不是那么多,加大监管力度、细化监管就成为监管部门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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