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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要积极也要稳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09: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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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晴雪

  国土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表示,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试点清理,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储备,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之中。王宗亚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2月22日《新京报》)“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个称谓,也称“乡产权房”,它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并向集体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由于房价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成本,因此“小产权房”比一般商品房要便宜很多,尽管是“非法产品”,但仍吸引大量城市居民购买。据粗略统计,全国“小产权房”面积约60亿平方米,即使以平均每套100平方米计算,“小产权房”数量也惊人地达到了6000万套。

  国家有关部门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是很明确的:早在2007年6月,原建设部就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因为这种房屋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不受法律保护;2009年9月,国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肃查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2010年2月,国土部官员透露,已经完成针对“小产权房”的调研,争取年内出台解决方案……

  由于“小产权房”问题异常复杂,争议较大,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小产权房”问题早解决早好。尽管一些人认为“小产权房”能够平抑房价,缓解城里人的住房难题,并有利于农民增加土地收益,但是,如果将“小产权房”合法化,任由城里人蜂拥去农村买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会将更多耕地变成宅基地,建更多“小产权房”出售。城里人的住房问题重要,但农业问题、粮食问题更加重要。所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有关部门在态度上和行动上要坚决、积极,这个问题不能再拖,越拖越被动。

  与此同时,由于“小产权房”数量惊人,不仅涉及众多购房者的利益,而且涉及许多农民的利益,所以要谨慎决策、稳妥处理,一方面要避免酿成大的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也要照顾和平衡各方利益。2010年2月国土部官员透露“争取年内出台解决方案”,后来再无下文;此次国土部表示将开展“小产权房”清理试点,而试点方案同样“正在研究之中”。这说明,怎样妥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目前还没有成熟、可行的方案;同时也说明,有关部门确实考虑到了问题的复杂性和可能引起的社会矛盾,并没有盲目出台解决方案。“小产权房”虽然不合法,但将其拆掉显然不可取;购房者虽然没有房产证,但将其房屋没收显然不行;村集体虽是违规建房,但收入已经揣进腰包,无法再交出来……怎么办?这无疑考验着有关部门的决策智慧,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当有关部门左右为难时,不如集思广益,就怎样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问计于民,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以开门决策、民主决策找到一条可行之路,才能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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