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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苏晓明 周鑫 实习记者 王梅)前天下午,家住海淀区的丽丽(化名)收到工商银行[4.44 0.00% 研报]短信称,其消费359486元。不久,银行又提示她,该卡被取现金1万元。丽丽查询得知,那笔近36万元的消费是在深圳一家珠宝店刷卡,“我在北京,银行卡在我手里,怎么钱就没了呢?”丽丽急忙赶到深圳报案求助。监控录像显示,一名20多岁的男子购买约1公斤黄金,并在珠宝店旁的ATM机取完现金才离开。工行表示,银行将配合警方破案,但对于客户损失没有相关规定。
边挂失卡边被取走钱
“卡在我手上,我在北京,却在深圳消费了37万!”前天下午1点43分,从未去过深圳的丽丽收到工行95588短信提醒,称其银行卡消费近36万元。丽丽从包里翻出那张“远程消费”的银行卡,急忙致电银行咨询,“没想到我正查询呢,又被取出去5000块”。慌了神的丽丽急忙赶到办卡银行网点挂失,没想到她前脚刚进银行大门,该银行卡又被提现5000元。
挂失卡后,银行工作人员打印出该卡消费明细。账单显示,该银行卡被支取369486元,其中近36万元的消费是在深圳一家珠宝店POS机刷的,1万元是从银行ATM机分两笔取现。
事发后,丽丽到永定路派出所求助。民警称,由于案发地在深圳,希望其到深圳报案。前晚,丽丽乘飞机赶往深圳。
嫌疑人购1公斤黄金
昨天上午10点左右,丽丽来到深圳罗湖区笋岗派出所做笔录,并与民警一同前往位于文锦中路的一家珠宝店查看监控录像。
丽丽说,她在录像上看到,嫌疑人是一名20多岁的男性,穿黑色上衣、牛仔裤和运动鞋,“但影像不清晰,看不清正脸”。随后,该男子在珠宝店旁的ATM机取钱。珠宝店工作人员称,该男子购买了近1公斤黄金后离开。
事发前曾在网上购物
“我最近一次消费是在2月21日,用U盾在网上买了护肤品。”丽丽称,她最近取款是2月18日海淀工行某支行的银行柜台。
工行95588客服表示,出现此类情况可能是客户的卡号和密码泄露了,嫌疑人复制银行卡然后刷卡消费或者提取现金,北京地区之前还未发生过类似案例。该客服人员表示,银行肯定不会泄露客户的信息,并会尽最大的努力协助警方破案,追回客户被盗刷的钱;但若无法找到犯罪分子,银行方面也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客户可先冻结银行卡,然后补办。
丽丽说,她平时很注意信息安全,不知道自己的银行卡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
北京警方为何不立案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的案件受理是属地管辖的原则,一般是跟行政区划一致,在哪个地区发案就在哪里报案,若有几个现场而且跨地区,则就近报案,由他们的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毕文强律师认为,根据刑法以及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去案发地报案的程序没错。但近年来新兴的网络以及高科技案件,在现有的刑法典上无法找到,本案中被害人所在地在北京,而案发地位于深圳,若北京警方不予立案,则人为增加了寻求合法权益的难度和成本,北京警方应先予以立案,然后移交深圳警方,因此拒绝立案实际上是对法律的曲解。
事发后,丽丽先到永定路派出所报案,却被告知案发地不在北京,无法立案。丽丽只得连夜飞往深圳,她说:“一个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很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