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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陷阱还是转型陷阱?
对于中国目前所面对的困境,现在流行的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从发展角度提出的解释,即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另一种是从改革或制度角度提出的解释,即认为是改革处于停滞甚或倒退状态。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是世界银行在2007年的一份报告中首先提出来的。其实,此前也有类似的表述,比如拉美化或拉美陷阱等,其实所指的就是这个问题。这样的现象是存在的。历史经验证明,不少新兴市场国家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之后,很快就会奔向人均GDP 1000美元至3000美元的“起飞阶段”。但是,人均GDP到3000美元附近时,快速发展中积聚的矛盾将集中爆发,经济长期停滞不前,贫富分化严重,腐败多发,陷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更具体地说,从全球范围来看,“二战”以后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顺利跨越这道坎,成为所谓发达国家。而另外的一些国家,如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上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是直到2007年,这些国家仍然挣扎在人均GDP 3000美元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并没有成为发达国家。
现在人们担心的是,在中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会不会陷入这种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这里我们可以非常明确地回答,我们现在最需要警惕的既不是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也不是简单的改革停滞或倒退,尽管这两个问题也是存在而且需要加以关注的,我们现在真正需要警惕的是另一种可能性,即陷入转型陷阱(Transition Trap)。
转型陷阱指的是,在改革和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阻止进一步变革的过程,要求维持现状,希望将某些具有过渡性特征的体制因素定型化,形成最有利于其利益最大化的“混合型体制”,并由此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畸形化和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积累。中等收入陷阱的突出表现是原有支撑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耗尽而形成的经济停滞,而转型陷阱的主要表现则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畸形化。
提出转型陷阱的概念,对于我们认识和澄清当今中国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转型陷阱概念提醒我们的是,我们现在所处的状态既不是改革处于胶着状态,也不是改革受挫,也不是改革处于停滞状态,甚至也不是向旧体制倒退,而是将转型中某一特殊“过渡形态”定型化,形成以维护既得利益为主要目标的混合型体制。现在中国问题的关键是要打破转型陷阱的逻辑,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重新凝聚改革共识,坚定不移地走向现代主流文明。
回首过去,改革和社会转型既是中国过去30年社会变革的主线,也是过去3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主要的动力源[7.25 0.97% 研报]泉。然而,过去我们看这个转型过程的时候,往往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即这个过程有一个起点即计划经济或权力支配一切的体制,还有一个终点就是市场经济以及民主和法治,转型的过程就是从起点到终点的转变过程。但在这个时候,人们往往忽略了一种可能性,即在转型的过程中会形成一种由改革或转型过程本身造就的既得利益集团,到了一定的时候,这个既得利益集团会阻止进一步变革过程的发生;在转型中形成的那些“过渡性制度因素”,也会在其主导下,随时可能定型化。这就如同在一个烂尾的大楼中,修建大楼的人们将其简单装修一下,搭灶做饭,娶妻生子,也俨然成为一片天地,成为一种格局一样。
在体制的意义上,转型陷阱并非仅仅是体制变革陷于停滞或倒退,而是将一种过渡形态的体制因素定型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制度;在发展的意义上,转型陷阱导致的并不是简单地陷入经济放缓或停滞,而是陷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畸形化。在现实中,我们已经可以发现种种值得警惕的迹象:尽管经济在惯性的推动之下仍处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甚至具有经济大跃进的表象,但这种发展已经越来越畸形化,并开始显露出明显的疲态,步履越来越沉重;作为30多年发展动力源泉的体制变革基本止步不前,甚至出现某种回归的迹象,一些“过渡性的现象”正在固化;最有利于短期快速发展的资源和优势已经基本耗尽,而大跃进式发展导致的副作用则在不断显现,社会生活中的张力越来越大;社会的活力和生机在不断丧失,发展与改革中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将维持现状作为优先选项。
对于一个正处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国家来说,特别需要警惕的就是这种转型陷阱。尤其是在一个以渐进式改革实现社会转型的国家中,陷入转型陷阱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因为在渐进式改革中,使转型过程停滞并定型化的机会太多,既得利益集团从容形成的条件更为有利。过去,我们过多地强调了渐进式改革的优势,现在看,渐进式改革陷入转型陷阱的危险性更大。
转型陷阱是如何形成的?
那么,这种转型陷阱是如何形成的?概括地说,转型陷阱形成的原因,在社会结构的意义上是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对陷阱的建构与维护;从制度的角度说,则是由路径依赖形成的路径锁闭。在改革和转型的不同阶段,这两个因素互动的模式是不一样的。
一般地说,大规模的社会变革总会涉及到两个相关的过程,一个是体制或制度的变革,也就是一套有关经济社会生活规则的改变。在中国的具体情况下,这主要体现为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形成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二是社会力量构成的变化,在社会学中主要指的就是分层结构及利益群体结构的变化。但在社会变革的不同阶段,这两个过程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而这种关系的变化又反过来会对变革或转型的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概括地说,在80年代的改革过程中,是体制的变革推动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即新的社会力量的形成以及构成新的组合关系。在整个90年代,在体制的变革仍在继续进行的同时,新形成的社会力量及其组合关系已经开始逐步定型下来了。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定型下来的力量左右体制变革,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形成。
转型陷阱中既得利益格局的形成,取决于一种貌似“过渡中形态”而实际上则是不断在定型下来的体制。在这里,我们将其称之为“定型化的过渡体制”。这种定型化的过渡体制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既得利益集团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渐进式改革中形成的新体制本身的缺陷。这种逐步定型下来的体制以权力与市场因素的奇异结合为特征。恰恰是权力与市场的这种奇异结合,赋予了既得利益群体攫取社会财富的机会。在这个群体崛起的过程中,这些过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官倒”、国企改制、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开发、房地产热、企业上市融资等。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是权力与市场手段的交替使用甚至结合使用,在权力手段方便的时候使用权力手段,在市场手段方便的时候使用市场手段。在更多的情况下,则是两者结合起来加以使用。
正是这种权力因素与市场因素的奇异结合,使得这个既得利益集团迅速地获得了社会中的资源与机会,支配了土地、矿产、金融资源,涉及遍布全国的基础设施、城市开发、公共工程、农村水利的建设以及能源、电力、通信、制造等重要行业,并由此获取大量的财富。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政治行政权力与经济的分离。上个世纪80年代的改革大体体现了这个方向。由此,一个经济型社会替代了政治型社会,国家对资源和机会的垄断和控制有所弱化,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开始出现,相对独立的社会似乎开始发育。正是这个过程,赋予了中国社会以活力,并使得中国社会一度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不同社会力量出现了较为均衡的发展。但这个过程非常短暂,大约只有10年的时间。1990年代初,这个过程基本结束。随着中央地方分税制建立、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调整,银行、资本市场领域金融改革等措施,国家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加强,资源重新走向集聚。
进入21世纪,一种建立在权力与市场因素相结合基础之上的新体制逐步定型。这个新体制的基本特征是权力和市场结盟,在行政能力继续强化的前提下,把市场体制打碎为市场因素,通过权力重组市场因素,实现对资源的高度垄断。这个新体制是以总体性权力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特征的。就此而言,所谓中国模式就是在这样的体制中派生出的发展模式。
如果具体分析一下,在这种权力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中,权力对市场的控制具有如下几个重要的机制。(1)金融控制。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复建了股票市场,30年来逐渐完善了资本市场体系。先后建立了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这些金融机构,配合银行体系,以及国地分开的基本财税制度,形成了一个以中央政府为主,地方政府辅,行政层次分明,国内外区别对待的金融网络。在地方层次上,政府能够轻易地干涉金融机构的信贷决定,地方政府甚至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需要直接任命和推荐银行的管理层。(2)公司治理结构控制。随着1994年公司法的颁布,政府寻求以西方公司治理的经验和模式来治理和设立组织化标准。但是,行政权力并没有放松对公司的控制和监督。国有企业的领导层是由政府任命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多有党员身份和从政经历,一些外资企业、非国有的中小企业也先后成立党员小组或者党委。(3)市场控制。在对市场采取控制的具体机制方面,权力通过两种途径或者手段加强了对市场的控制。一种是区分要素市场、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市场采取了不同的控制策略;另一种是强化市场所嵌入的社会环境。(4)经营环境控制。例如,企业创办所需要的各种证件制度;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审批、监管和评审环节;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完成各种政府硬性指标,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具体条件的协商,以及当地的治安环境和企业生产安全等等都需要权力参与其中。
由权力和市场因素混合在一起形成的新体制,给人们认识这个现象增加了难度。因为在过去许多年中,人们一直把权力和市场看成是两个截然对立的东西,是形成两种制度的根本不同的基础,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此消彼长的。这种由权力和市场混合而形成的新体制,不但使许多理论遇到了挑战,而且意味着很多理论背后的假设要发生变化。目前中国思想界中左和右争论中的混乱,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个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