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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方案修改后公布 一季度定稿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0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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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开征求意见近三个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的说明。深交所称,预计今年一季度完成《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修订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能否借壳上市,深交所并未完全堵死,表述依然为“不支持”。“意见稿”规定:对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财务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

  经统计,深市主板历史上共有30家因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实现了恢复上市,其中有24家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参照本条款的规定,这24家公司将不能恢复上市。

  至于另一个焦点,针对意见稿规定,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深交所表示,将增加公开谴责的听证程序,相关人员可以在听证会上进行申诉。

  此外,针对“意见稿”规定:一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终止上市。其中未考虑“追溯调整”因素。

  深交所将该条修改为:触发净资产为负退市条件的,一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年度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终止上市。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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