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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快递收寄未验视可吊照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16: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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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寄邮件未验视的快递企业可吊销已发快递经营许可证。国家邮政局昨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快递经营许可证。

  《通知》强调,收寄验视是快递企业收寄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是快递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近年来寄递渠道发生的安全事件看,未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是造成事件发生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各快递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有关禁限寄物品的检查措施,严格进行收寄过程中的检查。对用户交寄的物品,必须全部检查,对粉末、液体,以及不能直接辨识的机电装置等要重点查验,确保将各类易燃烧性、易爆炸性、易腐蚀性等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用户拒绝开拆、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记者从北京多家快递企业了解到,目前多家快递企业已经明确需要当面验视,快递员有条件也会执行。但实际上,在快递企业内部,并没有对验视这一环节的执行做出硬性规定并执行处罚措施。一位快递员告诉记者,对于用户拒绝拆检的,他们没法做到不予收寄。对于是否是危险物品,仅从外观上不能判断。

  另外,圆通快递已经明确首次寄件、路边寄件、酒店寄件的快递员不仅要验视寄送包裹内物品,还可能会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否则可不予寄件。这是国内首个快递公司宣布要实行快递实名制。记者日前采访多家快递公司了解到,多数公司也在酝酿实名制,不过,现在实名制和公安系统联网还尚不能实现,对于身份证的真假辨别还有一定难度。(记者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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