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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2月29日电(记者陈春园、彭菁)记者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从2012年3月1日零时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停止收费。江西省今后将不再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以贯彻落实五部委部署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逐步有序取消江西省境内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2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点,从2012年3月1日零时起将停止收费。对各地方政府对所属收费还贷一级公路11个收费站点和境内经营性收费普通公路12个收费站,也于2013年底前停止收费。
据介绍,普通公路取消收费后,路产路权移交给地方公路部门,由地方公路部门负责养护管理。鉴于普通公路取消收费后车流量将大幅增加,有关部门将加大治超力度,在取消收费的普通公路上适当增设治超站。